总是有那么几个亲身经历的案子是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其中以冤案居多。今天偶尔看电视,看到了深圳电视台题为《大爱无疆》的一个专题片,讲的是一个拾荒妇女把弃婴也拾回来的故事。她养了几个弃婴已经十五年了。这个故事勾起了我十七年前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案子。 一位不识字但很勤劳很辛苦的农村妇女,当有一天早晨醒来发现自己家门口挂着一个篮子,拿下一看,是个女婴,于是就当自己女儿养起来了。问到她为什么要收养这个弃婴时,她告诉我一个很朴素的想法:总不可能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再扔掉吧。也许有人知道她的好心,所以没过半年,又有人以同样的办法给了她第二个弃婴。她依然收养下来了。 一位不识字但很勤劳很辛苦的农村妇女,当有一天早晨醒来发现自己家门口挂着一个篮子,拿下一看,是个女婴,于是就当自己女儿养起来了。问到她为什么要收养这个弃婴时,她告诉我一个很朴素的想法:总不可能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再扔掉吧。也许有人知道她的好心,所以没过半年,又有人以同样的办法给了她第二个弃婴。她依然收养下来了。 后来她被逮捕了:因为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你怎么可以养那么多孩子呢?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她屡次和领导作对,比如村里的选举她认为不公平,她把选票箱扔到了露天茅坑!还和乡干部发生口角。几次不大不小的冲撞遭到了秋后算账,其中收养孩子也被认为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于是把她逮捕归案。 我为她做了无罪辩护。但是公诉人的意见是收养弃婴是要民政局登记过的,否则大家都这么收养,那不是为违反计划生育打开另一条通道吗?我的天,我敢保证对于这个目不识丁的被告人来说,什么是民政局她从来就没有听到过,收养孩子要办手续更没有人和她说过。辩护人有时候就是摆设,我辩我的,他判他的,后来这位妇女还是被判了一年有期徒刑。我希望她上诉,但是她放弃了。原因很简单:呆在看守所里没事干,用东北话说,那叫浑身不逮劲!难过得要死,因为不干活比死了还难受。即使她上诉,也未必能得到无罪处理。 她的丈夫是一个很老实八脚的农民,在整个辩护过程中我都忘了是否和她丈夫见过面。在她入监期间,她丈夫要带三个孩子,不容易。现在这几个孩子也该长大了,但是她们的妈妈曾经是个犯人...... 相比衢县(现在已经划归为柯城区)的这位妇女,深圳的这位拾荒妇女是幸运的,没被认为是犯罪,而是被称之为大爱无疆,得到了政府的肯定,也赢得了社会的支持。但是这个肯定怕是来得迟了些。过去的十五年是如何的艰辛,也许只有她们自己能体会。圣经里说上帝的爱无处不在,我们共产党人是不信神的,但愿我们共产党人给与弱势群体的爱也能无处不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