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集团的下属企业、上市公司钱潮股份因兴建某工厂与萧山市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大包干,一次性定价。由业主提供图纸,按图纸施工。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如图纸要求必须用耐酸地砖、涂料,但没有用,卷帘门本要求电动也擅自改为手动……,对于这些情况钱潮公司一直未发现,有关人员甚至补充了修改图纸的会议纪要,也签了竣工验收单,并交付使用。工程在审计时发现有很多疑问,于是要求扣减,表示只能支付余款28万余元。 建筑公司表示不能接受,一纸诉状递进法院,要求支付78万元工程款及其滞纳金。 童律师经人介绍参与分析了此案,认为胜算不大。但万向集团仍要求童律师代理应诉。后经过童律师的细致工作和律师技巧,几次庭审下来,假的真不了,通过剥笋般的层层解剖,法院终于采纳了童律师的意见,判决钱潮股份只需支付工程余款9万余元。这个结果超出了钱潮公司的期望值。 从此之后,双方展开了全方位的法律协作。至今为止,童律师已办理万向集团各类案件三十余件,其中有不少是属于反不正当竞争、商标、专利侵权的新型案件。对于自身就有法律顾问室、拥有多名法律人才的万向集团而言,没有一件案子是唾手可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