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香饽饽为什么成了烂山芋?
作者: 童律师   加入时间:2010-03-17    浏览次数:
       
 

7月1日,浙江法制报《看法》栏目讨论了法学教育与法制建设相关问题,童律师应邀参加。

话题一 法学教育泛滥,教育质量低下

主持人:近几年来,有一个很不可思议的现象:一些系统独立设置的特殊类型的院校也开设了法学专业,不但本科的开,专科的开,甚至有些技校也开,但法学教育质量却不尽如人意。请嘉宾就此现象谈谈自己的看法。

童律师:中国有667所高校设法学专业,中国现在有60万在校的本科生,20万在校的硕士博士生。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开设法学专业,其实原因很简单,法学专业开设的成本非常低,不需要实验室,不需要仪器设备,不需要太多的投入,买几本教材,找几个研究生充当老师,就可以开课发毕业证了。法学是一门实践性的科学,不结合实践培养出来的学生是派不上用场的。但是现在很多高校里的老师就是从这个校门毕业就跨进另一个校门教书,没有任何实践经验,简直就是误人子弟。法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凸显后,一些毕业生就将考研考博,然后在进高校教书当作自己的就业路径。这个现象可以看出,一些高校的法学专业存在的意义仅仅是为解决就业,众多的法学大学生前赴后继去学法律,毕业之后再转行或待业,其全部意义在于前赴后继地去养活一些高校教师。不少法学教师要是到了社会上参与竞争,很多都会饿死。师傅没有能力参与社会竞争,那么这个师傅教出来的学生还能参与社会竞争?所以法学毕业生饿死的现状就很好解释了。

话题二 学生知识单一,难应社会需求

主持人:据了解,法学生就业难,主要存在法律专业功底不够扎实、没有实际处理法律问题的经验、法律以外的知识储备不够,难以适应社会需求。昔日的热门,又使法学生只看重律师和公务员职业。请嘉宾谈谈自己的看法。

童律师:"中国缺的不是经济学,而是法律。"这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等人的话。中国法院里的干部有近40万,这个数字对于中国来讲,目前还是捉襟见肘的。要知道,一个刑事法官审一个案子,每个案子往往不止一个被告,团伙犯罪是常态,有N个被告就需要N个律师;一个民事法官审一个案子,至少一个原告一个被告(多个原告和多个被告是常态),至少需要2个律师。但法官比律师多。而且事务律师应该比出庭律师多。事务律师的业务至少是出庭律师的2倍。所以如果审案的法官有25万的话,那么出庭律师应该是法官的3倍,有75万;事务律师应该是出庭律师的2倍,要有150万。这样算来,中国律师至少需要225万。

1996年中国有9万执业律师,2009年中国发展到13万多律师,这个数字包括了大学里持律师证的教师。实际上真正专职执业的律师估计只有12万。这么多年,律师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是不成比例的,律师业的发展速度非常慢。所以法学毕业生看重律师工作的已经不多了,浙江省内已经很少有律师事务所招收法学应届毕业生。至于公务员,大家都知道,那是阳光大道,但通往阳光大道的确是拥挤着千军万马的独木桥。尽管法律在各个政府部门都有用,但公务员用的最多的还是公共管理的知识,法学并不见得在公务员考试中会占有什么优势。法学这个昔日热门的专业只是个说辞,其实在93年之后已经是冷门专业。所谓的热门只是理论上的,是我们期望他热门,有点一厢情愿。就像趴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光明,但出路没有。

话题三 重现昔日热门,大刀阔斧改革

主持人: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社会中的法律问题无所不在,对法学人才的需求量不断增大,但对法学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解决法学生就业难问题,首先要对现存的法学教育体制进行改革。请嘉宾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童律师:即便这几年法律领域没有在就业方面有很多需求,但是法律领域还是不断地需要新鲜血液的,素质高的法学毕业生还是大有作为的。关键还是出在法学教育体制上。我在高校做过法学教师,尽管我的课很受欢迎,但是我对学生还是不太满意的。问题就出在学生从高中到高校,和社会完全脱节,对于实践中的利益冲突没有切身感受,所以即便解析案例,学生也只是听故事情节,对于如何解决、衡平利益冲突一点感觉也没有,体会不到法律的天平稍有倾向,其结果是大不一样的。所以我认为要彻底改革法学教育,是要让学生上两年学,学会基本理论,然后工作两年,再回到学校里学一年到两年。在这个做法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我认为,一是要改变教学目的,区分研究型大学和教学型的大学。大部分教学型大学就是要走平民化路线,目标就在于培养实践人才。要实现这个目标,教师至少要取得司法考试资格,达不到一定数量的学校要坚决取缔法学专业,因为法学专业的不可以用硬件标准衡量,而软件标准中最重要的是师资。二是改变教学模式,提高实践教学的比重。三是将课堂转移到实践部门,让司法部门包括律师事务所来完成实践教学,大学收取的一部分学费转移支付个司法部门,由他们负责学生的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