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每个市的市长权力不一样。这是一个高度地方自治的国家,市民可以自己组织章程,这个章程就相当于这个市的宪法,市长的权力由章程决定。很多市长没有多少权力可言。由于各市的章程不同,有的市长纯粹就是一个市的法定代表人,管理权力全交给一个叫“city manager”(市政经理)的人,那人才是有行政权力的。
休斯顿市美国第四大城市,根据当地的章程,休斯顿的市长相对而言,权力还是比较大的。这次换届选举,一共有四个候选人,一个是正宗白人,一个黑人,一个拉美裔的,还有一个白人女性。据说黑人和白人女性入选的呼声比较高,这说明这里没有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四个人当中三个是私营企业老板,一个是公务员。黑人是个律师,看来商人和律师参政在美国是个普遍现象。在美国,律师的名声不好,是各个职业里头倒数的。但为什么律师照样能在竞选中获胜?选民为什么不排斥律师背景的候选人?说起来是个观念和制度的问题。美国人认为人人都是自私的,没有职业的区别,美国人也认为好的制度能让一个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让一个人变坏。
休斯顿市分九个区,昨天四个市长候选人来F区答选民问。这个区是个亚裔特别是华人的聚居地,所以来的人比较多,有一百多人,应该是各选区里来的人最多的一次。大多美国人对选举没有兴趣,换句话说,对于政治参与没有积极性有人因此认为这隐含着风险,说明美国人在走下坡路;也有人说美国的制度能保证谁选上都一样,都能保证正常运作,所以就不关心谁当选了。来的人都是这个区的居民,他们搞的直选,所以这些人也都不是什么人大代表之类的,只要是这个区的居民,都有权力来和候选人直接对话。
这次答选民问题,放在一个很简陋的厂房式样的地方举行。除了市长候选人,其他的候选人也都登台亮相,给大家说几句话,也发给大家一些自我介绍的书面资料,以便让选民认识和了解。其他的候选人有法官、议员和Controller。这里的法官都是选举产生的,不是谁任命的,除了非常特殊的情况。我想这可能是美国法官不被金钱与友情左右的最主要的原因。律师往往是法官的候选人,律师不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才能做法官。在美国,年轻的法官很少见,40岁以下的人做法官,他们会觉得不可思议。一部分积累了丰富法律经验的而且拥有良好记录的律师后来就成了法官。法官在美国特别受人尊重,所以尽管收入不如律师,但还是成为许多律师的职业追求。Controller这个角色需要解释下,美国地方政府有三个部门相互监督,一个是地方议会,还有是市长,第三个是监事Controller。这个监事就是监督市长花钱的,是百姓直选产生的,凡是市长要花的钱都要她签字。在休斯顿,凡是花10000元以上的,除了她签字外,还得议会签字。所以老百姓都把监事叫做:“watch dog”,意思是看门狗,不过在美国文化里,狗是褒义词,因为他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今天就是这个监事也要参加市长竞选,她是四个候选人中唯一的一个公务员。
选民所关心的都是与切身利益相关的实际问题。F选区有很多华人,他们在一条小街上做起了小买卖,后来聚集的店铺越来越多,而且以批发生意为主,原本双向只有四车道的道路变得很拥挤,有些交叉路口没有红绿灯,车辆左转弯很困难,于是他们就问市长候选人,假如你做了市长会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一个个候选人都给出了答案,答案基本相同,无非是满足选民的要求。其他的问题也很多,比如华人因为语言交流障碍的问题,往往把自己圈在很小的范围,了解其他信息比较少,这个问题作为市长该如何解决和照顾;华人现在有钱了,又有随身带现金的习惯,有些犯罪就专门瞄准了华人,对于治安方面,新市长有何打算?其他的问题有公共交通、税收、就业和经济发展等等。市长候选人和市民之间的问答也非常轻松和愉快,并没有官架子,更没有官腔,气氛感觉如同聊家常。
以这样的选举方式产生的市长,我相信没有不替老百姓办事的,否则,百姓就不会选他。他的当选只和选民有关,所以他努力维护的是和选民的关系,而不是和上级的关系。
|